议事厅里那场面,简首乱成了一锅粥。
启还没走到门口呢,就听到里面嘈杂的声音传出来。
有人扯着嗓子吼,有人破口大骂,还有人在那儿哭哭啼啼。
他一掀开门帘走进来,就瞧见两个人面对面站着,脸涨得通红,脖子上青筋都暴起来了,旁边还有几个在劝架的。
“那块地是我先开荒的!”其中一个大声说道。
“我先种的!你开荒的时候那块地根本没人管!”另一个也不甘示弱。
蛮坐在上头,眉头紧紧皱着,感觉都能夹死苍蝇了。
他轻轻拍了一下桌子,声音不算大,可所有人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。
“到底怎么回事?”蛮问道。
第一个人“扑通”一声跪了下来,说自己在城北开了三亩地,都种了两年了。
第二个人抢着说今年春天把那块地占了,坚称是自己先种的。
这两人谁都不肯让步,就这么吵到了议事厅。
蛮把目光投向第二个人。
第二个人振振有词:“那块地以前就是荒地,谁占了就归谁。我种了,那就是我的。”
蛮又扭头问旁边的人,结果说法不一,有人说先开荒的确实是第一个人,也有人觉得荒地本来就是谁占谁得。
蛮听得脑袋都疼了,摆了摆手,让他们先下去。
启坐在一旁,一首没吭声。
他发现这种事儿可不是个例。
夏盟的人越来越多,事儿自然也跟着多起来。
以前在部落里,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,都不好意思闹得太僵。
可现在人口复杂,有石头部落的、鹿部落的、归附部落的,还有流民、俘虏,彼此之间谁也不认识谁,纠纷也就自然而然地多了。
当天晚上,启就去找蛮。
“首领,夏盟得有一部律法才行。”启说道,“什么事儿能做,什么事儿不能做,做了之后怎么处罚,都得写得明明白白。要是没有统一的规矩,全凭首领您一句话,时间长了,人心可就不稳了。”
蛮问:“那该怎么写呢?”
启回答说:“把各个部落的规矩都收集上来,挑那些好的、能用的。再定几条通用的规则,写在木牍上,让人人都能看到。”
蛮琢磨了一下,点了点头。
于是,启就开始收集各部落的规矩。
石头部落的规矩可是传了好几代了:偷东西得赔,打人要道歉,要是杀人就得偿命。
鹿部落的规矩跟这差不多,不过多了一条:欠债必须得还,不还的话就抓去做工。
盐部落的规矩相对轻一些:吵架不准动手,动手的就罚盐。
野羊部落的规矩可就重了:抢别人东西的要罚羊,要是罚不起就赶出部落。
玄鸟部落的规矩是伤人的得赔医药费用,赔不起的就做工抵债。
启把各部落的规矩一条一条仔仔细细地写在竹简上。
这里面有些规矩互相矛盾,有些处罚太轻,有些又太重了。
他就开始挑挑拣拣,把能用的留下,相互矛盾的就去掉。
他把律法分成了几大类,分别是盗、斗、债、土、杂。
“盗”就是偷东西、抢东西这类事儿;“斗”指的是打架、伤人、杀人;“债”说的是借钱、借粮不还;“土”是关于争地、占田的事儿;“杂”则包括骂人、赖账、不守规矩这些情况。
之后,他又和各部落首领一起商议刑罚。
偷东西的,要赔十倍。要是赔不起,那就做工抵债。
打人的,得赔医药费用。要是把人打伤了,还得加重处罚。
杀人的,必须偿命,没什么可说的。
欠债不还的,同样做工抵债。要是有东西不还,那就加倍处罚。
争地的情况,谁先开荒,地就归谁。抢别人地的,不但要退地,还得受罚。
鹿鸣觉得这处罚太重了,偷一只鸡就得赔十只,赔不起还得做工,以前赔一只鸡就了事了。
启解释说:“以前偷鸡的人多,就是因为罚得轻。现在罚重了,就没人敢偷了。”
羊头也提出疑问:“杀人偿命我同意,可要是打架赔医药,有人赔不起怎么办?”
启说:“做工抵债呗。夏盟到处都需要人手干活,还怕没人做工吗?”
最后蛮拍板决定:“就按这个来。”
启就用夏文把律法刻在木牍上。
这木牍用的是上好的木板,先刨平打磨得光光滑滑的,然后又涂了一层松脂用来防潮。
他一共刻了五块,分别是盗律、斗律、债律、土律、杂律。
每块木牍的顶上刻着分类名称,下面就是具体的条文,一条一条,清清楚楚。
刻字这活儿可费时间了,五块木牍刻了好几天。启刻完最后一条的时候,手指都磨出泡来了。
本章 第34章 律法之始 来自 枫风丰锋 的《穿越莽荒:我觉醒望气术》。听竹文学网 24 小时为您整理最新章节,持续更新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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